申訴注意事項:
一、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依據兒少法46條規定,受理民眾申訴有害兒少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。
二、本機構受理之申訴內容,主要為涉及違反兒少保護相關法令之網路內容(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、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…等相關法令)。
三、申訴者需提供正確的電子信箱,以利系統有效寄發確認信、案件編號與回復處理結果。
四、系統自動發送「確認信」機制,是為了確認申訴者提供的電子信箱無誤,並防止遭他人冒用。申訴者如於案件反映後,未收到確認信,請查詢所提供的電子信箱垃圾信件資料夾,並進行確認。
五、申訴者需明確填寫申訴事由、說明具體訴求,並提供申訴網址與相關事證。申訴者所填寫的資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,不對外公開,僅提供本機構業務上聯繫使用。未依規定提供者,本機構礙難受理協助。
六、同一事由,若已經處理小組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覆者,本機構不再受理申訴。
七、非屬「有害兒少身心健康」之「網路內容」,可至下列單位進行申訴:
(一)、線上遊戲消費爭議問題請至《線上遊戲申訴服務信箱》申訴。
(二)、網路連線速度、電信類、器材未經NCC認證…等問題請至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-通訊傳播業務陳情網》申訴。
(三)、一般網路消費糾紛問題請至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》申訴。
(四)、著作權相關問題請至請至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》查詢。
處理說明:
一、網路內容屬新聞報導類,申訴人指陳報導有偏頗、用詞不當等情事,但內容與呈現型態並無明確違反相關法令時,處理小組僅能協助轉達意見。
二、網路內容屬民眾私人糾紛,未涉及兒少保護相關事件時,處理小組僅能協助向平台管理者轉達意見。若糾紛涉刑事違法案件,請直接向司法單位提出告訴。
三、申訴內容屬境外平台者,基於我國管轄權無法及於境外平台,處理小組將盡力協助與境外業者溝通申訴事項,無法強制對方遵循中華民國法律。